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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新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0)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6/4/28 7:35:25 人气:86 标签: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新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0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受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新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0)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等文件要求《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新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尾声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新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项目概要:根据《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新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0)》规划范围东至长江中路,南至新昌路,西、北至五星街道边界,规划总面积0.43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园区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打造五星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

园区开发现状

园区内现有企业共计13家,目前园区需履行环保手续的企业为8家,均履行相应环保手续,仅有2个项目暂不具备验收条件,验收通过率为75%;园区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率100%,已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的企业均为登记管理。2025年,园区企业总产值为47653万元,主要产业为机械制造。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项目所在的常州市钟楼区大气环境因子SO2NO2CO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2.5O3超标,总体而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目前不达标202631日起,GB 3095-2026HJ 663-2026实施,过渡阶段PM2.5PM10的二级标准限值已收严,由于PM2.5O3等关键污染物的浓度超过新标准限值,因此常州市仍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其他相关监测结果,园区及周边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在监测点未超标,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江边污水处理厂(受纳水体长江)排口上游500m断面、桃花港入江口断面和锡澄水厂取水口断面所有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标准要求。园区及周周边支流支浜中,毛龙河-西扬村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标准要求;毛龙桥氨氮指标不满足V类水标准要求西涵洞河顾家塘桥断面总氮指标不满足IV类水标准要求经调查可知,西涵洞河顾家塘桥断面水质超标主要与监测期间正在进行封堵清淤有关

3)地下水环境:由于常州市尚未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划,本次仅将监测结果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对比,监测结果表明,相关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达到类及以上标准

4)声环境:园区周边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的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5)土壤环境:T5T6点位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要求;T1T2T3T4点位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因此规划范围内土壤及底泥环境质量良好。

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次选用AERMOD空气质量模式系统,对评价范围及关心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预测因子包括SO2NO2PM10PM2.5、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主要污染物预测结果表明:叠加现状值之后,规划末期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SO2NO2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均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短期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针对PM2.5PM10,本项目预测了评价区域规划实施后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经预测和计算,规划实施后区域PM2.5PM10k≤-20%,因此,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园区内污水接管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预测结果表明,对受纳及关联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在非正常工况下10年后园区耗氧量泄漏的污染物在水平方向最大超标距离约48米,仍位于园区范围内。总体来说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速度缓慢,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很小,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出现在废水排放处范围内的地下水中。建议园区加强对区内企业监督管理,定期重点区域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露事件发生。结合有效监测、防治措施的运行,园区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控

4)声环境影响预测

若设备噪声源源强为75dBA),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在距声源约10米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措施,则在项目厂界处即可满足限值要求。若社会生活噪声源强为60dBA),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在距离声源约10米处可衰减至28.72dBA),在距离声源约200米处可衰减至4.43dBA),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很小,可以忽略不计。主干道路和次干道路上行驶机动车产生噪声昼间在距路边约40m处就可衰减达到55dBA),夜间在距路边约50m可以达到55dBA)。因此有必要对距离交通干道较近的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防护措施

5)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园区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是土地利用形态发生了改变,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园区开发建设后,除绿地外的建设用地面积有所减少,但绿地面积大幅增加,可以一定程度弥补园区建设对生态造成的影响。园区目前的生态系统是一个人为干预程度比较高的生态系统,园区开发建设活动对区域生态系统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需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绿化的建设,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园区本次规划与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和地方产业导向政策和规划、省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城市总体规划等在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导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基本相符。本规划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三线一单”要求相符。

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落实雨污、清污分流,保持园区污水100%接管率,定期排查管网防止渗漏;要求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接管,涉氮磷废水优先回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规范排污口管理;强化园区水环境监测与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河湖保护及河道清淤,完善管护机制;健全事故废水应急处置,依托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并规范处理。

2)地下水污染防范措施

加强源头控制,规范工艺设备管理,对固废堆放、废水设施采取防渗措施,按要求落实防渗分区标准;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规范设计,做好防淋防渗;建立地下水监测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污染事故;完善地下水监测管理体系,推进水质达标,防范渗滤液污染。

3)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工艺废气管控,针对不同污染物采取密闭收集、布袋除尘、VOCs源头替代及高效处理等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总量控制和准入条件,严控新增污染项目;规范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和绿化隔离带,强化园区废气治理设施监管;深化VOCs分类治理,落实重点污染物2倍削减量替代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管控,采用隔声消声措施并合理布局,设置绿化带降噪;规范交通噪声管理,优化道路建设、控制车辆噪声,针对京沪高铁采取控速、设声屏障等针对性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要求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需办理相关许可。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重点地块用途变更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园区涉污染企业场地再开发前,需完成环境调查、风险评估,经评审备案后实施;对需治理修复的场地,按方案推进修复并验收,未达标场地禁止流转和新建无关项目;完善土壤污染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园区发展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新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九、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蒋科

联系电话:0519-88996287

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洪庄路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8651980640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桥街道秀水河路108

E-mail806349817@qq.com

十一、公示说明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规划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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