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长荡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计划在江苏金坛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建设江苏金坛长荡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按照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金坛长荡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金坛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底泥疏浚、生态驳岸、岸坡绿化、渔趣水岸及水上丛林、可食地景园,同步实施室外水、电、气等综合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80040.66万元
二、建设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五叶集镇北街1号
单位联系人:邹丽华
联系方式:15295198616
三、环评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绿地之窗D4-410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524030235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示→选址、规模的法规相符性分析评价→施工方案技术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污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及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主体)→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公示→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 本文网址:http://www.czeia.cn/show.asp?id=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