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的重要组分部分,为使工程建设经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废砂浆、废溶剂等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的服务型港台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拟在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龙江北路1508号投资建设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实验室废气、储罐区废气。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的无组织废气。
2、废水
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3、固废
固废主要包括蒸馏残渣、废包装袋、废包装桶、车间清洁废物、实验室废物和生活垃圾。
4、噪声
噪声包括冷却塔、风机、泵等设备的机械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生产车间及储罐区产生的含氯废气经冷冻+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车间及储罐区产生的不含氯废气经厂内焚烧炉焚烧后通过一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
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含氮、磷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回用。不含氮、磷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渣、废包装袋、车间清洁废物、实验室废物由厂内焚烧炉自行焚烧处理,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在严格做好危废堆场防腐蚀、防渗漏工作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噪声
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厂房屏蔽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经查实,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2013年2月16日)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2)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分析,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3)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4)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目录中的项目,不涉及限制淘汰类目录中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
(5)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不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符合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苏发[2016]47号文、苏政发[2016]128号文的规定。
(6)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排放含氮、磷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不位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规定的禁止建设范围内。
(7)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在公司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当地用地性质。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本项目不在一、二级管控区范围内。
综合考虑区域总体规划、区域环评、“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等,本项目的选址可行,同时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并做好应急预案工作。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生产车间及储罐区产生的含氯废气经冷冻+碱吸收+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车间及储罐区产生的不含氯废气经厂内焚烧炉焚烧后通过一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
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预测结果显示,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厂界控制标准要求。
经过计算,本项目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点。
(2)废水
本项目含氮、磷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回用。不含氮、磷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渣、废包装袋、车间清洁废物、实验室废物由厂内焚烧炉自行焚烧处理,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处置率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隔声措施后,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显示,与本底值叠加后,厂界噪声值增加值不大,各厂界昼夜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
本项目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排放标准。
4、清洁生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再利用、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全厂区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标准值,公司通过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减小事故风险后果,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总
联系电话:0519-83115660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19-81289610
邮箱:czlonghuan@sina.com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12日
本文网址:http://www.czeia.cn/show.asp?id=1006